一、局领导 
杨培勇:(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 
肖映平:(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) 
刘  波:(副局长) 
沈  阳:(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 
二、自贡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
1.内设职能科室:办公室(人事科、法规科)、业务科、计财科(核算中心、审计室) 
2.直属事业单位:气象台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、气象技术推广中心 
3.地方气象事业机构:自贡市防雷中心、自贡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
三、自贡市气象局工作职责 
1.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; 
2.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、传输;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。  
3.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、预报管理工作,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,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;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、灾害性天气警报、气象预警信号、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。  
4.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,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,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。  
5.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,贯彻执行《四川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、施工监督、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、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。  
6.负责施放气球管理工作;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、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;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。  
7.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,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及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,承担有关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。  
8.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
四、气象主要法律法规 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 
2.《人工影响天气条例》 
3.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 
4.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》 
5.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 
6.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传播办法》 
7.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 
8.《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 
9.《四川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 
10.《自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 
五、行政审批事项 
1.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
2.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
3.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
4.大气环境影响资料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(管理服务) 
六、服务承诺 
决策气象服务领导满意 
公众气象服务群众满意 
专业气象服务用户满意  |